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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新闻

浙江传媒学院2017艺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

来源:中影人艺考播音主持学苑 发布时间:2017-07-01

随着高考成绩的陆续发放,同学们对于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填报的疑惑越来越多了。下面这份关于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同学及家长可以好好的看下!

 

一、浙江传媒学院实行全国计划艺术类专业(省内、省外考生计算公式相同)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30%+文化折算分×70%。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摄影、录音艺术: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浙江传媒学院实行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

 

(一)浙江省

动画、动画(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高考总分×50%。

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高考总分×40%。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编剧与策划)、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考生高考总分择优录取。

(二)外省

动画、动画(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

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艺术与科技、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编剧与策划)、数字媒体艺术: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江苏、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由于个别省份普通类录取批次政策发生调整,其中上海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当年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1.17;山东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当年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1.11;海南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当年普通类本科A批录取控制分数×1.12;浙江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当年第一段线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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