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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艺考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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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中影人艺考播音主持学苑 发布时间:2018-01-25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报考方法

(一)校考

我校共设有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河南、吉林、江苏、贵州、江西、山西等 10 个校考考点,我校在各省设置的考点只受理当地省份考生报考,否则成绩无效。如所报考专业属本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

考点具体安排

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随时更新)及各省(市)考点公布信息。

(二)统考

我校在辽宁、山西、内蒙、湖南、山西、四川、江西、天津、北京的部分专业承认该省份的统考成绩(详见“信息表”),考生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校考考试内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300);综合面试,此项满分 100,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即兴评述(150)、即兴朗读稿件(100)、才艺展示(50)(演唱、舞蹈、乐器、戏曲、艺术体操、武术任选其一)。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

考生调档之后专业分配办法

提档比例按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按数学、语文、英语);

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成绩公布

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

新生入学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与招生及学籍管理有关条例不符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018年艺术类招生信息表1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学费

元/年

科类

学制

播音与主持艺术

10000

艺文

4

2018 年艺术类招生信息表2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拟招生范围

辽宁

黑龙江

山东

河北

山西

四川

天津

北京

各专业与辽宁省统考专业对应情况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注:1、●为承认该省本科统考成绩专业;√为需参加我校在该省组织的校考专业。

2、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3、我校艺术类专业在不分文理的省份文理兼招;在分文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辽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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