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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话筒”奖的评分细则前八条!

来源:中影人艺考播音主持学苑 发布时间:2020-07-15

  不管是从“金话筒”奖的评奖标准,还是从该奖项的获奖作品分析来看,“金话筒”奖都并非高不可攀,接下来,小影给大家讲讲其中的评分细则

金话筒奖

  第一条根据中宣部《关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举办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的批复》、《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全国性评奖评选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以下简称“金话筒奖”)是经中宣部批准,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主办、承办,并委托其播音主持委员会具体承办的全国性奖项。

  第三条“金话筒奖”评选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激励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提高素质,爱岗敬业,努力创优,多出人才,为广播电视的繁荣和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金话筒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金话筒奖”奖项设立与数额

  1、播音作品10件(广播5件,电视5件); 2、主持作品10件(广播5件,电视5件);

  3、广播播音员主持人10名;

  4、电视播音员主持人10名。

  第六条获奖数额分布

  为调动各级电台、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积极性,在获奖数额分布上掌握以下原则:

  1、中央三台每台每届获“金话筒奖”数额不超过4个。

  2、副省级以下城市电台、电视台每届获“金话筒奖”数额不少于1个。

  第七条参评资格与渠道

  1、“播音员主持人”的身份由送评单位认定。参评者必须是其单位在编或聘用的专职人员,并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从事播音和主持工作的播音员、主持人只可选报一项,不得兼报两项。)

  2、“金话筒奖”在播音主持委员会单位会员范围内评选。

  3、单位会员按评选通知分配的名额推荐其单位的播音员主持人参评。

  4、单位会员有协办“金话筒奖”评委会议、颁奖晚会和研讨会议的义务。

  5、参评者只可在播音作品、主持作品、广播播音员主持人、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四项中选择一项送评,不得兼报。

  6、伪造、隐瞒相关参评信息者一经发现,即自动取消参评资格,如获奖亦自行作废。

  第八条参评材料和手续

  参评者需向评委会报送四件材料:

  1、填写参评申请表,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交一张2寸正面免冠照片和三张6寸艺术照片(供制作奖牌、上网和印制画册用)。

  3、提交一份个人小传,1000字以内,重点介绍参评者的基本情况、播音主持经历、业绩和获奖情况等。

  4、提供代表作:

  ⑴2006年制作并正式播出的节目(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⑵代表作应注明参评奖项。

  播音员节目的界定标准为:A、参评者或参评作品在节目中以播音员的身份出现;B、应体现出播音员对节目的准确理解和表达能力;C、语言表达方式以播报体为主;D、具有规范严谨的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不包括外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节目)。

  主持人节目的界定标准为:A、参评者或参评作品在节目中以主持人的身份出现;B、应体现出主持人对于节目的驾驭能力;C、语言表达方式以谈话体为主;D、具有直接 的话语交流情态。

  ⑶电视节目不超过20分钟,广播节目不超过30分钟。如果节目时间超长,允许送评,但评委可以只选看20分钟或选听30分钟。允许参评者自行节选片段。综艺晚会和娱乐节目,允许节选组装成参评带。

  ⑷参评代表作品需附文字稿。外语、少数民族语和汉语方言节目代表作品可用播出带,但必须附有详细的中文(汉语普通话)文字稿。

  ⑸代表作品前面一律不作自我介绍。

  ⑹凡报送的文字材料(包括参评申请表、个人小传、代表作品文字稿)须一式20份并附一张数据光盘。广播节目须送CD盘。电视节目须送DVD盘。报送的音像和文字等材料,不再退还。

  以上是广播播音主持金话筒奖 的评分细则前八条,中影人播音主持培训班老师会给大家详细讲解其中的规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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