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影人艺考播音主持学苑 发布时间:2023-10-24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
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主要考核考生的播、说、评、诵等四项核心能力,综合考察考生的外部形象、气质修养、仪态仪表、上镜效果、嗓音条件、语音语貌、语言表达能力和肢体表现力以及即兴口语表达能力等。通过考试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能力素质和艺术潜质的合格考生。
一、考试范围和考试要求
(一)考试范围
本考试共有四个项目:1.指定文学作品朗诵;2.指定新闻作品播报;3.指定文稿复述;4.话题评述。其中,第1、2两项内容在一试环节中进行;第3、4两项内容在二试环节中进行。
(二)考试要求
1.指定文学作品朗诵:考生现场抽取并朗诵一篇文学作品节选,限时1.5分钟,约250字以内。
2.指定新闻作品播报:现场抽取并播报一篇指定新闻稿件,限时1.5分钟,约150字以内。
3.指定文稿复述:复述一篇考生现场抽取的文稿,复述文稿内容(不是背诵),限时1.5分钟,约300~400字。
4.话题评述:考生现场抽取1个话题进行即兴评述,限时2分钟。
二、参考试题和评分标准
(一)参考试题
1.指定文学作品朗诵:选用的文本为优秀文学作品。文学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诗歌、散文、小说、广告语等作品中的选段。内容健康,文字流畅清新,感性形象;在音韵上朗朗上口,易于诵读。字数在250字之内。
指定文学作品朗诵:选用的文本为优秀文学作品。文学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诗歌、散文、小说、广告语等作品中的选段。内容健康,文字流畅清新,感性形象;在音韵上朗朗上口,易于诵读。字数在250字之内。
本考试各项目中,指定文学作品朗诵和指定新闻稿件播报各占总成绩的20%,指定文稿作品复述和话题评述各占总成绩的30%。
本考试各项目计分采取百分制(优:88分及以上;良:80-87分;中:65-79分;差:64分及以下)。各项考试的评分标准如下。、
(二)评分标准
1.指定文学作品朗诵
等级评分标准
优语音标准,嗓音圆润动听,理解感受准确,表达流畅,语言逻辑清晰。
良语音比较标准,理解感受比较准确,感情基调恰切,表达较为流畅。
中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感情基调欠妥,表达欠流畅,语言表现力一般。
差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方言语调明显,表达不流畅,语言表现力差。
2.指定新闻作品播报
等级评分标准
优字音准确,语言流畅,内容清晰,节奏明快,具有新鲜感和对象感。
良字音基本准确,语言较流畅,内容较清晰,节奏平稳,基调客观。
中字音不太准确,语言欠流畅,内容欠清晰,重点欠突出,态度不鲜明。
差字音明显不准确,语气生硬,语序混乱,内容不清,节奏死板,态度僵化。
3.指定文稿作品复述
等级评分标准
优语音标准,嗓音圆润动听,文稿复述内容简洁,逻辑链条清晰、流畅。
良语音比较标准,能够筛选提炼,主要内容清晰,表达较为流畅。
中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以背诵文稿内容为主,前言不搭后语,表达欠流畅。
差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方言语调明显,背诵文稿都困难,语言表现力差。
4.话题评述
等级评分标准
优逻辑性强,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论据充分,观点突出,态度鲜明,能够以理服人;语言组织能力强,表达准确流畅;底蕴深厚。
良逻辑性较强,层次分明,条理较清晰,观点基本明确,思维具有发散性,评述具有一定的说服力;语言组织能力较强,表达基本流畅。
中逻辑线条不够清晰,层次欠分明,论据不够翔实,但基本上能够自圆其说;语言组织能力尚可,整个评述过程不够流畅。
差思维逻辑混乱,条理不清,观点含混;语言组织能力差,表达很不流畅,整个评述过程呈现断断续续的状态。
5.综合因素
本考试系综合考察考生的外部形象、气质修养、仪态仪表、上镜效果、嗓音条件、语音语貌等,因此,对这些“硬件”因素的考察与评价应贯穿在一试、二试的四个考试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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