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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艺考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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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2018年艺术类(戏剧影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影人艺考播音主持学苑 发布时间:2017-12-28

 一、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专业代码

专业及专业方向

科类

学费标准

预计计划

戏剧与影视学类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理

10350

100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理

10350

100

 

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贵州、甘肃,具体专业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2018年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码:130309四年本科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码130309)于2009年获得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本专业依托新闻传播学省级重点学科优势,形成了具有学科结构合理、业务能力过硬、科研水平较高等特点的教师队伍。2015年,获立湖北省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本专业拥有300平米的演播室以及近20间普通话测试标准机房,能充分满足实践教学需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目前,本专业正积极开拓学生课内外实践基地,加快专业教室建设步伐,努力探索体育类节目语言传播教学及人才培养新路径。

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主要专业课程:

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语言学概论、新闻学原理、传播学原理、体育解说评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生正常修业年限为4年(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亦可提前1年或延迟1-2年),须修满165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含实践教学环节)131学分,通识选修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26学分。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代码:130305四年本科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武汉体育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代码130305)创办于2012年。本专业依托新闻传播学省级重点学科优势,致力于培养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或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目前拥有自办媒体实验室、演播室和摄影摄像等专业实验室,能充分满足教学实践需求,全面培养应用型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主要专业课程:

新闻学原理、传播学原理、新媒体导论、广播电视传播概论、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影像语言、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广播电视栏目与频道策划、纪录片创作、文艺理论等。

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本科学生正常修业年限为4年(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亦可提前1年或延迟1-2年),须修满160学分以上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含教育实践环节)129学分,选修课38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30学分)。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报考办法

 

1.报考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取得当地艺术类考生的报考资格,文化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统一考试。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若生源地组织省级统考(联考),则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若省统考未涉及,考生须到学校设定的艺术考点参加考试。

3.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甘肃、贵州省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山东、河北、广东省认可我校校考成绩。

 

三、校考专业考试


(一)考试报名

山东、河北、广东省艺术考生登录武汉体育学院网站进行报名、缴费,正式考试前再到学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与费用: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考务费200元/人,考生一经缴费,如放弃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3月5日。

网上报名网址:http://whty.gaokaobaoming.com

 

(二)校考安排及要求

 

招生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月15日—3月5日

3月9日—11日

武汉体育学院

科技楼演播厅

广播电视编导

1月15日—3月5日

3月10日

东教学楼

备注:详细考试安排以考生准考证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考试内容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身体形态、仪态 20分

(2)自备稿件(文学类) 20分

(3)指定稿件(新闻类) 20分

(4)即兴评述(现实生活类) 40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新闻评论(笔试)50分

(2)故事创编(笔试)50分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考。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服装一律不得带有任何单位字样或者标志,否则不得上场考试。

3.校考成绩将于4月初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四、录取办法

 

(一)学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使用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各专业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五、特别声明

 

我校是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共建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份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基地”,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附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以我校名义所进行的各种招生诈骗及违法活动。

请报考我校的考生直接打电话咨询或通过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六、其他说明

 

第一,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份对2018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三,新生入学后,需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原户口所在地。

第四,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武汉体育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执行。

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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