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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艺考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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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招生录取办法

来源:中影人艺考播音主持学苑 发布时间:2018-01-04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能在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及文化传媒集团等相关单位从事新闻播音、节目主持、现场报道、体育评论解说、节目制作、影视配音及播音主持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复合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播音主持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即兴口语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节目制作、非线性编辑、非节目主持艺术等。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对我院未设立考点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备注:2018年学院除个别特殊省份外,不再发放专业加试合格证,考生请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学院网站直接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艺术类学生18000元/年,本科普通类学生15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院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 超过一周的,学校应自学生提出退学的下月起,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退费额。

3.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还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国家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七、本科艺术类录取办法说明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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